一、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2010年主席令第三十九號)第二十五條:在山區(qū)、丘陵區(qū)、風沙區(qū)以及水土保持規(guī)劃確定的容易發(fā)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qū)域開辦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按照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措施。第二十六條: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海南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辦理
二、受理條件
無
三、辦理材料
1. 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
2. 公文請示件
四、辦理流程
五、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六、代辦機構:易企算(海南)會計事務所有限公司
易企算(海南)會計事務所 www.dmores.cn
注冊公司、記賬報稅、證件資質辦理、高端財稅、稅務籌劃、稅審報告
為您解決各種疑難財稅問題